先把計算口徑弄對
獨資經營者按所有業務及符合條件關聯方的全球應稅供應額計算,費用前、含零稅率;不計金融服務、資本財產出售及出售業務的商譽。自然季度為1–3、4–6、7–9、10–12月。利潤和平台淨入帳不能直接代替這個合計。
例A:一個季度就超過
假設一家原未註冊的小供應商,本季適用銷售額已有29,000加元,再做一筆2,000加元的應稅銷售,合計31,000。從導致超額的整筆銷售開始收稅,不是只對超出的1,000收稅;註冊生效日不遲於該筆日期,不能等季末。
例B:連續四季累計超過
假設2025年10月開業,2025第四季及2026第一、二、三季各8,000加元:單季均未超,但截至9月30日累計32,000。10月31日結束時不再是小供應商;若其後首筆應稅供應在11月1日,註冊生效日不遲於11月1日,並從該日起收稅。假設沒有提前自願註冊或特殊例外。
這兩類情況須在註冊生效日起29天內申請註冊;這不是額外免收稅期。以上金額均為假設範例。
現在怎樣整理紀錄
列出每季適用營業額,先查本季累計,再查滾動四季;可用Umadeit網站門檻工具輔助,供應類型和例外仍需自行確認。現金流上,把收取的GST/HST與可花用資金分開記錄;實際彙繳還涉及合資格抵免及計稅方法。
三個常見誤區
別在每年1月把滾動累計歸零;別先扣費用;別把每個平台當作各有3萬額度。
接近門檻時的問答
剛好3萬就算超過嗎?
普通測試看「超過」,但兩個期間及註冊例外都要檢查。
新生意要等滿四季嗎?
不用。不足四個連續季度也可能累計超額,單季也能觸發。
商業載客司機也能等到3萬嗎?
不能。自僱計程車及商業載客司機即使是小供應商也須註冊,見載客指南。本文僅供一般參考,個人情況請向CRA或合資格顧問確認。